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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所有市场主体均应将其营业执照置于其注册地址或主要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展示。营业执照由正本与副本两部分组成,且两者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同等地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第三十六条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相关链接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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